2011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于7月26日在贵州贵阳召开,本次会议主题是:“积极开展涉外仲裁工作,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做好仲裁宣传推广工作。”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有国务院法制办原主任、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顾问杨景宇及国务院法制办司长卢云华。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刘春档、副秘书长徐传华出席了本次会议。
大会围绕当前仲裁形势,由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沈四宝、中国仲裁法研究会秘书长高菲、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键龙以及来自全国各地11家仲裁机构负责人以涉外交流仲裁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我委秘书长刘春档在参加会议之前就仲裁的发展方向等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并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提出了《关于对禁止担任仲裁员的律师代理仲裁案件规定的异议和建议》,为中国仲裁事业的推进和发展积极献言献策。
最后,会议总结经验,提出了当前进一步推动中国涉外仲裁的意见。中国企业境外仲裁的问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关联,如何化必弊为利、提出积极可行的对策,是每个仲裁员面临的新问题、新考验。泰州仲裁委员会将以此次年会为契机,积极主动的拓展涉外仲裁业务,在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促进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