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挂牌成立发布者:仲裁委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1/9/2 10:51:50 阅读:468次2011年8月17日,泰州仲裁委联合泰州市住建局设立的泰州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委在全省率先推行该评审机制,受理工程争议评审申请。
争议评审程序主要分为提出申请、听取答辩、召开调查会、作出评审意见四个环节,同时争议评审组成员均由具有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技术专家组成,采取现场考察等方式调查情况,对争议起因和引发后果了解得更为清楚和全面,使得争议可在短时间内解决。泰州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成立后,大量的建设工程争议可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得到解决,既避免了因争议导致工期延误,又可防止争议的扩大化、复杂化,有利于节约工程造价,保障工期的顺利实施。由于争议评审组成员由争议双方协商选定,其作出的评审意见更多得考虑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时,争议评审程序保密,因此评审意见易为双方接受,有利于维护发承包双方友好气氛和评审结果的实施。
泰州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的成立,是泰州仲裁工作的又一成果,不仅填补了江苏省仲裁工作在该领域的空白,同时也体现了泰州仲裁委拓展案源的方式已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我委将已此为契机,继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泰州仲裁事业持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