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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仲裁委参加市法制办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发布者:仲裁委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4/10/21 17:30:36 阅读:940
        10月21日上午, 市法制办在泰州仲裁委会议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十督导组组长田宏胜、成员姚东社、孔杰,市法制办及仲裁委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大会由市法制办党组成员施志斌主持。
        会上,市法制办党组成员沙文高首先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并重点宣读了我省及我市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成效。随后,施志斌主任代表市法制办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他从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以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阶段,总结了市法制办及仲裁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获得的经验启示以及进一步巩固放大活动效果的工作打算。他强调,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不意味着教育实践活动画上了句号。市法制办及仲裁委将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广泛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扎实推进“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市委第十督导组组长田宏胜对泰州市法制办及泰州仲裁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总结评价,他对活动成效给予评价,指出不足与思考,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会后,泰州仲裁委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讲话内容,我们将按照市委书记蓝绍敏的指示,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收尾不收场”;抓常抓细抓长作风建设,着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为泰州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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