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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之声 ‖ 本期嘉宾:王春华发布者:仲裁委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3/9/15 10:26:29 阅读:212


栏目介绍

2023年,泰州仲裁委员会以换届为契机,认真做好仲裁员选聘工作,大力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品德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仲裁员队伍。这支队伍中有退休法官、法学教授,有工程师、经济师、企业高管,更活跃着律师的身影,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五湖四海,携手描绘泰州仲裁的未来。泰州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坚强有力的仲裁员队伍,泰州仲裁委员会现全新推出“仲裁员之声”栏目,每期邀请一位仲裁员嘉宾做客专栏,聚焦行业重要议题,研讨仲裁热门动态,捕捉思想的交锋和智慧的碰撞,深度探索仲裁的魅力。

 

 

本期嘉宾:王春华

职务: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公司

 

 

 

本期主题:仲裁员如何更好地履职担当

 

回顾近年来担任仲裁员的点滴时光,仲裁不仅延续着我作为裁判者的担当,更让我有机会拓展商事仲裁的制度特性。我深刻领会到,仲裁员与法官、检察官、律师共同从事法律职业,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使命,一起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法律职业人,有着共同的专业和职业道德要求,同样也有相似的行为准则和行业道德。下面,我结合仲裁工作切身实践,就仲裁员如何更好地履职担当谈谈想法,与大家共勉。

一、热爱仲裁事业

仲裁员作为仲裁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对仲裁事业胸怀热爱。只有热爱,我们才能对事业充满激情,自始而终地崇尚和实现仲裁宗旨。作为仲裁员,虽然是兼职,我们也应当把仲裁委当作自己的工作单位,尽可能与仲裁机构多联系、多接触、多沟通,踊跃参加仲裁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功底投入到仲裁工作中去。

二、守住公正底线

仲裁工作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公正的裁决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必然影响仲裁委的形象。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代表着仲裁委,哪怕是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也不能代表选定一方当事人。我们在仲裁活动中既要谨言慎行,更要实干争效,始终保持自我警醒,杜绝产生充当一方当事人代理人的心态,更不能通过承办案件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要做到居中裁决,我们就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仲裁工作中将事实和法律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律思维推导出正确的法律观点。不应离开法律谈事实,或离开事实谈法律,更不能因为个人好恶而影响案件的裁决。仲裁员是专家型法律队伍,理所当然地,要说专家应说的话、做专家应做的事。

应当看到,当下仍然有一些当事人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对仲裁员和仲裁结果施加某种影响。作为仲裁员,我们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收受当事人的钱物、吃请,不向当事人透露案件秘密,在仲裁庭之外不与当事人为案情私下接触。坚决守住公正底线,坚定维护仲裁机构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

三、突出仲裁价值

仲裁是商事争议化解的法定途径,也是法律文化和法治理念,有其独特的社会价值。作为仲裁员,要使当事人体验和感受到仲裁专业、高效、保密、快捷的特性,运用仲裁方式,发挥仲裁的优势作用,让当事人感受到正义。“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我认为,全体仲裁员同心协力,一定能够提升泰州仲裁的社会影响力,彰显和传播仲裁的智慧和价值。

仲裁小贴士: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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